
公司金融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富滇銀行網上銀行業務是通過因特網終端向社會提供的銀行服務,具有信息查詢、支付結算、投資理財等金融服務功能。
第二條 凡在富滇銀行開立賬戶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個人均可申請使用銀行網上銀行業務服務。
第三條 富滇銀行辦理網上銀行業務的分支機構、參與支付的各方、享用網上銀行業務服務的客戶,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銀行相關規定及本章程。
第二章 申請程序
第四條 網上銀行客戶按是否注冊分為證書注冊客戶(也稱專業版客戶)和非證書注冊客戶(也稱大眾版客戶);按客戶身份性質不同分為企業客戶、個人客戶。銀行根據不同的客戶類型和申請項目,為客戶提供相應的網上銀行服務。
第五條 客戶申請成為網上銀行證書注冊客戶,須到富滇銀行指定的網點辦理注冊登記,簽訂相關服務協議,并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和填寫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章 網上銀行使用
第六條 富滇銀行網上銀行客戶數字證書設定有效期,如客戶在有效期滿后繼續使用,須在證書有效期滿前二個月內在網上自助或到營業網點辦理證書更新。
第七條 富滇銀行電子銀行以客戶的客戶號或客戶證書及其所對應的密碼作為判別客戶合法性身份和確認交易有效性的標識。凡是以正確的客戶身份標識及相應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客戶自身所為,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
第八條 客戶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客戶號或客戶證書及其所對應的密碼等重要資料,不得公開或提供給他人使用。如發生證書損壞、遺失或密碼泄漏、遺忘等,應及時辦理掛失、補辦或密碼重置等;銀行處理掛失、補辦或密碼重置成功后,立即生效。因客戶保管不善、掛失不及時等造成的資金損失由客戶自行承擔。掛失生效后造成的直接資金損失由銀行承擔。
第九條 客戶通過網上銀行辦理銀行卡、存折掛失后,還須及時到柜臺補辦書面掛失,掛失后的處理按相應規定執行。
第十條 客戶辦理網上銀行信息變更、暫停服務、恢復服務或注銷業務時,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自助辦理;也可以填寫《富滇銀行網上銀行業務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資料,到銀行指定的受理網點辦理。客戶對非主要信息(如客戶聯系地址等)的變更可通過電子渠道自助辦理。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一條 富滇銀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電子銀行業務收費標準。客戶填寫申請表并與富滇銀行簽訂相關協議后,即表示接受該標準和收費方式。收費標準和方式如有變更,銀行將通過網站、營業網點或其他媒體進行公示,不再逐一向客戶發送通知。
第十二條 客戶應按照富滇銀行網上銀行業務的有關操作指南辦理相應的網上銀行業務。客戶在辦理業務中遇到問題,可向富滇銀行客戶服務中心、營業網點進行業務咨詢或提出投訴,雙方應遵照國家法律法規、本章程及合作協議等予以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因網絡故障或戰爭、自然災害等銀行不可控制的原因導致網上銀行業務不能正常運行,客戶可致電銀行客戶服務中心或咨詢當地營業網點。
第十四條 銀行不介入客戶間糾紛,僅在法律允許范圍內提供交易事實證明。
第十五條 本章程如有變更,銀行將提前通過網站、營業網點或其它媒體進行公示,不再逐一向客戶發送通知。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富滇銀行負責制訂、修改和解釋。本章程對富滇銀行各分支機構和客戶均具有約束力。